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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18年关于工程师职称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03-22 16:07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教育培训区域:陕西西安市
  • 浏览次数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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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继续教育学习对象

各单位从事建设行业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和形式

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可采取集中面授、参加高级研修班、实习进修或学术交流等省人社厅认可的学习形式。其中,集中面授须在人社厅公布的继续教育基地进行学习。

三、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内容、学时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意见》要求,每人每年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58小时。我厅将按要求在本年度职称评审前开展继续教育证书复验工作,省人社厅将对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进行继续教育证书复验工作。有关培训流程、安排及报名须知如下:

1.培训流程

【报名缴费】→【资料提交】→【安排上课】→【培训考核】→【证书发放】

2.培训安排

1、培训计划

公需课培训:不分专业和级别

专业课培训:分工程和教师两大类分别学习,具体科目和上课时间另行通知.如若您工作忙没时间上课,没时间考试,我们可以帮您代处理。我们是审批继续教育基地,免除您工作忙,还要满足学时数的困扰! 可以随时与我联系!

职称申报继续教育代理2个半月至3个月拿证,成绩网上直接查询。

详情可咨询田老师  手机:18829010954微信同号 

QQ:3535149450    公司电话:029-85269401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86号(电视塔下车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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