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
176-9107-6315同微信
职称评审工作从2018年第四季度进行。9月份进行《继续教育证书》复验,材料报送截至时间为9月30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二、范围和对象
凡在全省范围内具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中从事工程系列,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三、评审条件
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工程系列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业绩。在评审职称任职资格时,应以实际水平、工作实绩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为主要考核依据。
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
一、 学历及工作年限
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一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以上;
中专毕业后担任技术员级职务5年以上。
中专从事工作7年以上
2.工程师中级职称:
硕士研究生,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两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
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
3.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
⑴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⑵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八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三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要求条件不够联系李老师:176-9107-6315同微信
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二份
2、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3、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4、《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5、一寸红底免冠彩照6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6.继续教育
联系方式:176-91-076-315同.微.信
Q-Q:3-444-177-282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澳城大厦一号楼二单元
本工作站是专业职称代理申报服务机构,与各地人事部门直接合作,主要针对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人员进行中高级各类专业职称评审申报。郑重承诺:凡是办理的职称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我们将保证其真实性!(有正规评审文件一切走正常渠道,主代改制后的职称。有需要的随时咨询,可索要正规评审文件。)
发证机关: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发。资料齐全:评审表、红头文件、批文、继续教育证、工程师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