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范围
档案在我中心代理,并在陕西省内合法生产、经营的单位直接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人须在现工作单位工作2年(含)以上。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心健康。
(二)专业技术能力应具备下列条件
1.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的人员:
(1)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2)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4)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从事研究、设计的人员:
(1)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2)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4)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三)学历资历条件(以下学历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
1.硕士研究生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2.大学本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3.大专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4.中专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
5.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