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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陕西省职称评审不能申报的条件

  • 发布日期:2020-09-09 10:03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教育培训区域:陕西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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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科学、客观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全身心深耕专业,专注创新创造创业,实现“追赶超越”目标,现就我省职称评审中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调整如下:

一、自2020年起,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不再作为必备条件。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根据系列、专业和岗位特点,自主确定评审条件。

二、将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与继续教育相结合。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是一项长期任务,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专业技术岗位实际,通过自学、参加考试等多种方式继续学习,不断提高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之一,由专业技术人员自主自愿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分别登记继续教育40小时。

三、同时,改革要求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

四、此前职称评审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相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五)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申报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称职)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企业、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5、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省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如果需要代评职称请咨询:西安冠享定制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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